项目 |
内 容 |
标 准 |
教 学 队 伍 |
课程负责人 |
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;有3年以上实验教学经历;本科教学综合评价结论为合格以上。 |
课程组 |
指导教师数量符合要求[注1];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数不低于80%。 |
教 学 文 件 |
教学大纲 |
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大纲。 |
教材 |
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。 |
其他文件 |
所有教师都有教学周历、教案、课表、教学总结等,并建立档案。 |
教 学 过 程 |
实验准备 |
有明确的实验前准备及预习要求,有试做记录。 |
实验指导 |
教师指导符合《黑龙江大学实验教学工作规程》相关规定,所有仪器设备均应有操作规范。 |
报告批改 |
批改全部实验报告。 |
成绩考核 |
有考核办法,预习情况、操作技术、实验报告及综合创新能力等考核环节有评分标准。 |
教 学 改 革 |
教改成果 |
应有校级或校级以上教改立项、教学成果或教学研究论文。 |
项目更新 |
鼓励将教师科研项目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,5年内项目更新率不低于10%。 |
教 学 质 量 |
授课质量 |
指导教师本科教学综合评价结论均为合格以上。 |
学生评价 |
学生对每位指导教师评价分数均在90分以上。 |
持续改进 |
实验报告 |
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实验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,针对普遍问题,要在下一轮实验教学中重点督促、指导。 |
成绩分析 |
原则上学生成绩要呈正态分布,指导教师要对实验成绩进行分析,找到原因,提出持续改进措施,在下一轮实验教学中加强指导、突出重点。 |